最新移民排期表(中国大陆)2023年3月
2023年3月美国亲属移民排期表
优先 |
移民排期 |
递件排期 |
类别 |
第一优先F1 |
2014年12月1日 |
2016年8月8日 |
美国公民的21岁以上的单身子女 |
第二优先F2A |
无 |
无 |
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岁以下单身子女 |
第二优先F2B |
2015年9月22日 |
2017年1月1日 |
永久居民的21岁以上的单身子女 |
第三优先F3 |
2008年11月22日 |
2009年11月8日 |
公民的已婚子女一家 |
第四优先F4 |
2007年3月22日 |
2007年12月15日 |
公民的兄弟姐妹 |
2023年3月美国职业移民排期表
优先 |
移民排期 |
递件排期 |
类别 |
第一优先EB1 |
2022年2月1日 |
2022年6月1日 |
杰出人才/研究员/教授/跨国公司主管 |
第二优先EB2 |
2019年6月8日 |
2019年7月8日 |
高学位专业人才 |
第三优先EB3 |
2018年8月1日 |
2018年9月1日 |
技术劳工及专业人士 |
其他 |
2014年7月1日 |
2015年11月1日 |
其他非技术劳工 |
第四优先EB4 |
2022年2月1日 |
2022年3月1日 |
宗教人士移民 |
第五优先EB5区域中心高失业区 |
无 |
无 |
投资移民高失业和乡村区 |
最新移民排期表(中国大陆)
2018年8月美国亲属移民排期表
优先 |
移民排期 |
递件排期 |
类别 |
第一优先F1 |
2011年5月8日 |
2012年3月8日 |
美国公民的21岁以上的单身子女 |
第二优先F2A |
2016年7月22日 |
2017年12月1日 |
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岁以下单身子女 |
第二优先F2B |
2011年10月22日 |
2012年1月8日 |
永久居民的21岁以上的单身子女 |
第三优先F3 |
2006年6月15日 |
2006年9月22日 |
公民的已婚子女一家 |
第四优先F4 |
2004年12月22日 |
2005年5月1日 |
公民的兄弟姐妹 |
2018年8月美国职业移民排期表
优先 |
移民排期 |
递件排期 |
类别 |
第一优先EB1 |
2012年1月1日 |
有配额 |
杰出人才/研究员/教授/跨国公司主管 |
第二优先EB2 |
2015年3月1日 |
2015年4月1日 |
高学位专业人才 |
第三优先EB3 |
2014年7月1日 |
2016年1月1日 |
技术劳工及专业人士 |
其他 |
2007年5月1日 |
2008年6月1日 |
其他非技术劳工 |
第四优先EB4 |
有配额 |
有配额 |
宗教人士移民 |
第五优先EB5 |
2014年08月1日 |
2014年10月1日 |
投资移民 |
扩大申请后,申请人的父母或配偶是公民或永久居民,满足一旦离境,会给亲人造成“极端困境”,都可以提出申请。没有签证入境甚至有了递解令,也可以申请豁免。详情可以咨询我们律师楼。
有递解令获得身份后怎么办?
在身背递解令但是又获得身份的情况下,申请者可以去移民法庭或移民上诉法院开案,你并不需要填表,只需要递交一个动议。动议应该是向法院陈述案子的历史以及法律依据,还需要交给政府律师。动议包含两个:一个是打开案子的动议,另一个是案子打开后再关掉的动议。
如果以前是移民上诉委员会发出最终递解令,上诉委员会批准动议后会直接把案子关掉。如果以前是移民法庭发出最终递解令,有的法官会先把案子打开,然后安排一个小庭,并在小庭上听取政府律师的意见后,再把案子关掉。也有法官会不经过小庭而直接把案子关掉。
这类开案和关案通常需要交法庭费。如果案子在移民上诉委员会,可直接将费用随动议一起提交。如果案子在移民法庭,需要先向移民局缴费,然后将缴费收据随动议一起递交给法院。此外还可以联系政府律师,并请求联合开案。开案与关案涉及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问题。
2016年1万张U签证获批 连续第7年满额
美国移民局已经批准了2016财政年度的1万张U签证,这是每年U签证的最高批准量,同时也是U签证连续第7年满额。
2000年美国国会通过U签证法律,旨在鼓励在美无证移民作为受害者勇敢报警并与警察配合调查案件。U签证给某些类别犯罪的受害者在美国临时身份,这个身份长达四年。U签证每年配额是10,000个。经批准的U类签证会自动授予工作批准卡,可以申请社会安全号码开始合法工作。
虽然2016财政年度的U签证已经满额,但是美国移民局将会继续审理符合资格的U签证申请。对于暂时无法获批U签证但是符合资格的申请者,美国移民局会发给他们一封通知。当下一个财政年度来临时,这些申请者将会收到U签证。
探亲旅游签证转成F1学生签证
如果你持有旅游或者探亲签证来到美国后,暂时不想回国;你也许可以通过入美国学校读书的方式合法留下来;就是说,你需要把你的B2签证类别调整为F-1或M-1学生身份类别;如果你的旅游签证有效期是半年,那么提交调整申请在你来美国两个月后比较合适。 除了向美国移民局缴费和提交相关身份转换的表格外,你还需要有学校入学许可I-20表格和财务支持的文件。另外期间 你不可以非法就业。
还要提醒你的是,移民局并不提供签证,只提供身份转换;如果你转换身份以后离开美国,再入境时你需要先向美国使领馆申请F1学生签证,除非你是加拿大公民。
如何加急办理回美纸
当一位中国公民在美国的移民案件仍在处理之中,或者案件已经结束但是仍在等待绿卡,如果他有急事(比如:家人病重)必须回中国,那么该如何加急办理回美纸呢?
根据我们的经验,如果中国公民在这种情况下急需回国,他可以通过移民局官网的infopass预约在纽约移民局的面谈。面谈当天,申请者必须带好相关个人证件、证件照、紧急回国的证明(比如:家人的病情诊断书之类)、提前买好的回国飞机票证明以及相关申请费。
如果您有相关的疑问,请及时联系我们律师楼。
广州移民面签注意事项
以下是您到广州美国领事馆移民签证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
1. 体检:外地的客户应该提前3个工作日到广州先做移民体检;体检中心是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保利大厦东塔五楼,就在美国领事馆旁边;电话:(020)81219500 / 81219513;可以登录www.gdwbzx.com 了解更多信息。
2. 体检后一般是隔天可以拿到结果,体检的结果装在密封的文件袋里,切记不可以在面签前打开。
3. 翻译填表: 面签前如果需要填写表格或者文件翻译可以和我们机构联系, 也可以在广州体检中心的一楼的翻译公司寻求帮助。
4. 面谈前要组织好相关文件:申请人的护照,约见信,签证照片,也包括支持材料的原件,比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 无犯罪证明,担保人的文件等。
5. 面谈当天:可以提前半小时排队等候;切忌比预约时间迟到半小时。建议把文件放在白色透明文件夹里,另外领事馆明文规定不可以带电子设备和食品饮料进去。
6. 面谈:要详细了解申请人的材料, 本人赴美理由,在美国的亲属的情况(什么时候去美国的,怎么留下的,工作家庭情况等;要提供真实的材料。面谈时不要紧张,注意和签证官的眼神交流。
我们是专业办理赴美移民的机构。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请和我们联系。
申请十年绿卡的四个条件
所谓十年绿卡,指的是一名非法移民连续在美居住十年,有报税纪录并遵纪守法,而且从来没有上过移民法庭,即未申请过政庇,同时还要在美有直系亲属,并要证明如遭遣返回国,家庭将面临极端的痛苦和困难。
十年绿卡的申请者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在美国居住已经十年以上;10年间没有被移民局起诉过;有直系家属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无犯罪记录。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这几年十年绿卡的申请者不断增多,申请周期也越来越长,但好在案件审理期间,申请者可以向移民局申请合法工作许可并在美国合法工作。
绿卡申请大变革 增加递件排期
美国国务院发布的移民排期表出现重大变革,从今年10月份开始的2016财政年度将新设定“递件排期”,即允许美国移民局提前接受部分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的绿卡申请,可先行审批,等到移民排期有效时再发放绿卡。这一举措将使得申请人有望大幅缩短等待时间。
这一新规对合法移民意义重大。以往只有在申请人排期到了以后才能递交 I-485申请,而如今凡是I-140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可以根据递件排期表提前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但需要指出的是,提前递交的申请并不会被提前批准,申请人要等到移民排期到了之后才能取得绿卡。
美国留学签证有效期延长至五年
针对越来越受追捧的美国留学,美国推出了众多利好政策,其中就包括美国留学签证有效期延长至五年。
但需要提醒各位留学生的是,美国留学签证有效期延长并不意味着留学生在美国的停留时间也随之延长。本次签证有效期的更改不改变任何签证类型的停留许可期限。在新的政策下,赴美求学的中国学生可以更加方便地回家,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不会被要求在返回美国学习之前必须获得新的签证。同样的,符合条件的美国学生也可以获得中国颁发的有效期长达五年的留学生居留许可。
此次延长美国留学签证有效期的目的是为了增加两国的学生去对方国家留学的机会,并学习不同的文化。
同性婚姻合法化对移民申请的积极影响
近日,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同性婚姻在美国实现合法化,这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决定不仅意味着美国禁止同性婚姻的州将无法再制止同性婚姻,而且对于以同性婚姻为基础的移民申请也会带来积极的影响。
首先,以婚姻为基础的绿卡或者签证申请,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有权为其在外国出生的配偶提交I-130申请。因此,为了获得基于同性结婚的绿卡,合法的婚姻登记是申请的前提。
其次,对于同性结婚的K-1未婚妻未婚夫签证,美国公民且是同性恋,与一位同性别的外国人订婚,可以提交I-129F未婚妻未婚夫申请。哪怕所在地不承认同性婚姻合法性,也可以提出这个申请。
哪些直系亲属不能递交I-130申请?
美国移民法一直很强调家庭团聚,因此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可以通过I-130申请为其亲属办理移民。然而有些申请人即使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有亲属关系,但是由于不符合移民法规定,所以他们也不能递交I-130申请。
那么,哪些申请人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有亲属关系,但是却不能递交I-130申请呢?
1)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收养子女,其收养关系在子女16周岁之后才成立,并且收养子女没有与公民或永久居民父母共同生活2年;通过收养关系获得绿卡的孩子在成为美国公民后也不能为亲生父母递交I-130申请。
2)绿卡申请受益人与美国公民结婚,其前次婚姻的孩子年龄已经超过18周岁将不能递交I-130申请。
3)夫妇双方没有同时出现在结婚仪式上,或者没有完婚是不能递交I-130申请的。
4)通过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婚姻获得绿卡的,想要与前夫或者前妻复合,除非满足以下任一一个条件,否则不能为其前夫或前妻递交I-130申请:a)申请人,即通过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婚姻获得绿卡者,必须在持有绿卡满5年,才能为前夫或者前妻申请绿卡;b)申请人如果没有持有绿卡5年以上,但可以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说明当初与美国公民是真心相爱而结婚,而不是因为想要获得绿卡身份而结婚的;c)与申请人结婚的美国公民已经死亡。
I-601A 豁免政策,申请人资格有望扩大
最初的临时豁免政策只允许公民的近亲提出申请,但是在2015年7月22日,在国内安全部在联邦公报上公布的征求意见的规章里,明确提出有资格提出I-601A 豁免的人士不仅限于美国公民的近亲,而是扩大到具有绿卡身份的近亲;其他各类亲属移民,劳工移民等,只要他们在美国有符合资格的亲属,就可以提交豁免的申请。估计,这个扩大的临时豁免政策不久会付诸实施。
合法入境逃庭 与公民结婚可在境内调整身份
以合法身份进入美国,但是在申请政治庇护的过程中因为某种原因错过上庭时间而拿到递解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和美国公民结婚,那就可以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但是由于身背递解令,因此必须向法庭申请重开案,然后才能递交I-485调整身份。如果结婚发生在进入法庭递解程序之后,那么I-130申请可能需要接受问话。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当要求重开案时,除非拥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你错过开庭时间的理由,否则按规定,从有递解令那天算起过了180天之后,若想重开案的话最好先向检察官要求联合开案,开案时还要附上I-130批准单以及I-485的全部申请文件。
I-601A审批时间难定 应及早申请I-130
自从2013年开始接收的I-601A豁免申请给许多非法入境美国的美国公民直系亲属带来福音,因为他们可以在无需出境的情况下申请调整身份。
但是由于I-601A对美国移民局来说是一个较新的项目,所以审理过程中所需要的时间并不固定。此外,移民局对此类申请的要求很多,有意申请的人士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离境之后会给家人带来极端困难。因此建议申请者尽量一次性把所需的申请材料都准备齐全再递交,以免因补充材料而拖延申请时间。
此外,申请者应该及早递交I-130申请,因为这是申请I-601A豁免的第一步。
家暴受害者可在美寻求保护并获得身份
家庭暴力已经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有许许多多的妇女都成为了家暴的受害者。
我们律师楼已经接待过不少这类客户,而且她们大致可以被分为两类,一类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另一类是美国以外其它国家的家暴受害者。
关于第一类人群,根据美国国会于1994年通过的《防止对妇女施虐法》,如果美国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的配偶受到家庭暴力,受虐者可以自己提出申请绿卡,而不需要施虐者协助或者知晓。
第二类人群来自于美国以外的其它国家,那些妇女因为无法忍受在本国遭受到严重的家暴,最终来到美国寻求庇护。我们律师楼已经受理过许多此类案件,客户大多来自于中国大陆和南美洲;并且我们的移民律师成功帮助这些家暴受害者取得了移民身份。
国安部:大部分无证移民允许留美
已经在美国生活多年的守法无证移民将迎来一个好消息。国内安全部已经宣布,他们将允许大部分无证移民留在美国而不被遣返。
国安部对此的说法是,这些长期生活在美国的无证移民已经融入了美国社会,并且和社区产生密切的联系。未来遣返的重点将锁定在三类人,他们分别是已经被定罪的刑事罪犯、恐怖威胁分子以及最新的偷渡者。
目前留在美国的无证移民预计达到1130万人左右,而国安部的这项新政策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因为除了遣返上述提到的三类移民之外,其他移民可以被认为是非正式地被允许留在美国生活。
美国F1签证面签需要注意事项
对于渴望来美国留学的同学来说,申请到F1签证是前提,而前往使馆面签则是非常关键的一个步骤,因为它将直接决定申请者能否顺利来到美国求学。
在申请签证的过程中,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需要申请者牢记,比如在面试中不要说自己毕业后想留在美国找工作,也不要提到自己在美国有亲戚,因为这些都会被面签官视为申请者具有移民倾向。其次,还必须注意申请签证的时间,即申请者必须在距离美国学校报到日期之前的90天内申请签证。如果提前申请,使馆将不会受理。
此外,申请者在面签过程必须带齐所有需要的材料,包括:I-20表和财力证明等。
政庇上庭时间有望提前
最近我们律师楼接到一些客户的电话咨询,他们的政庇上庭时间因为南美小偷渡客案件的积压而被延迟到2019年,因此感到非常着急。但是据我们了解到,最近一段时间,一些政庇申请者的上庭时间已经陆续被法庭安排出来,并且从之前的2019年提前到了明年。
事实上,之前政庇申请者收到的上庭日(2019年11月29)只是一个法庭临时安排的时间。如今随着一些申请者的上庭时间逐渐被排出,请相关申请者密切注意您的案件情况。
关于政庇上庭时间能否申请提前,我们认为这种可能性非常小。毕竟纽约移民法庭目前的案件积压情况很严重,除非是有非常特殊的情况,法官一般不会同意将开庭时间提前。
案件拖太久 可控移民局
最近有不少政治庇护绿卡申请(I-485)或者亲属移民申请(I-730)都存在受理时间过长的问题。若想有效敦促移民局加快处理此类案件,申请者可通过提起投诉诉讼来解决问题。
当政治庇护绿卡申请或者亲属移民申请的结果迟迟没有出来时,申请者可通过打电话或网上查询的方式来催。但如果被移民局告之正在进行背景调查,申请者需要注意背调可能持续很多年。所以为了有效敦促移民局加快处理您的案件,申请者可以选择向移民局所在的联邦法院提起投诉诉讼。
对于申请者的起诉,移民局必须在60天之内做出回应,最终可能发生的情况包括:移民局尽快处理并告知您的案件结果,移民局要求法庭宽限时间,移民局要求您补充材料等等。需要提醒的是,您的起诉不会影响案件的结果,只是为了敦促移民局尽快处理。
EB-5投资移民推进4个月 排期后首次
根据最新公布的7月份美国移民排期表,亲属移民各类优先均向前推进,时间从三周半到一个多月不等。职业移民方面,EB-5投资移民的排期时间向前推进了四个月,这是EB-5出现排期以来首次向前推进。
今年早些时候,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负责人在第八届EB-5区域经济发展会议上正式宣布,美国EB-5投资移民历史上的首次排期即将来临,正式排期将从2015年5月1日开始。
从这次最新公布的排期表来看,亲属移民各类优先均向前推进,和EB-5一样,职业移民中国出生的第二优先申请也向前推进了四个月。
移民局2月受理DACA申请 身背递解令也可以
从2015年2月18日开始,美国移民局将正式受理DACA(童年来美暂缓递解行动)申请。
根据规定,DACA必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一、在16岁前进入美国;二、2010年1月1日之前入境;三、正在或者已经从美国高中毕业或者参军;四、没有犯重罪或者其它罪名。值得注意的是,奥巴马总统删除了2012年时申请人的年龄必须小于31岁这个条件。
对于身背递解令的申请者来说,只要满足上述基本要求且期间没有离开过美国,同样可以提出申请。
建议符合资格的申请者及早开始准备,并寻找专业的律师楼来帮您申请。
移民案件积压严重 部分案件或延至2019年
2015年1月29日报道称,司法部已经于近日通知移民法庭,并表示非优先移民案件将会延至2019年11月29日。
这一安排显示出在面对最近这波偷渡潮的过程中,美国移民法庭的工作量已经超负荷了。报道中指出,司法部此举是为了让移民法庭的工作人员能够腾出时间去处理去年夏天大批量涌入美国的南美偷渡客。
据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负责人表示,其实早在去年夏天这波偷渡潮出现之前,移民法庭的案件积压情况已经非常严重。
据司法部相关人士表示,移民案件改期开庭是奥巴马政府去年夏天决定优先处理南美偷渡客,从而影响到非优先案件的自然结果。
移民法庭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一旦优先案件得到解决的话,其它移民案件仍可能提前开庭处理。
纽约市民卡正式开办
让众多无证移民期盼已久的纽约市民卡项目已经正式启动!
2015年1月12日,当天有大批民众冒雨聚集在皇后区法拉盛图书馆(纽约市民卡办理地点之一)门口并排起长队,纽约市市长白思豪在这里正式宣布了这个好消息。
纽约市政府宣布,凡14岁以上的纽约市民,无论你是否拥有合法身份,都可以申请办理市民卡。对于广大无证移民来说,他们今后可以凭着市民卡自由出入包括市政府在内的场所。
白思豪同时宣布,持有市民卡还能享受到多种福利,比如:银行开户、在纽约多家教育机构以及博物馆等文化机构获得免费一年的会员身份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办理纽约市民卡的过程中,申请者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比如:护照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在纽约的住址证明。
家暴申请庇护已获移民上诉委员会批准
近20年来,关于遭受家庭暴力是否符合政治庇护的申请资格一直都未有定论。但是就在2014年8月,美国移民上诉委员会(BIA)在一起案例中判定一名遭受到严重家庭暴力的妇女能够以特殊社会群体的资格申请政治庇护。
在这起案例中,一位来自危地马拉的已婚妇女遭受到丈夫的严重家暴,特别是当她寻求帮助时,警察却置之不理。美国移民上诉委员会在判决中指出:“在危地马拉遭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将可以作为特殊社会群体申请政治庇护或者暂缓递解出境。”
需要提醒的是,在以家暴提出政治庇护的申请过程中,个人的实际情况以及案件的社会背景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但不管怎样,移民上诉委员会的这个决定为成千上万因为受到家庭暴力而来到美国的妇女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也给那些在各自的国家经历过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带来了希望。
事实上,我们达世移民律师楼早在2011年就已经成功处理过以家暴为由申请政治庇护的案件,甚至可以说是全美最早一批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楼,并且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成功案例。如果您有这方面的疑问和需求,请尽快联系我们律师楼!
EB-5投资移民签证,85%发给中国客户
根据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最新发布的年度签证报告显示,2014年度,美国一共发出10,692个EB-5投资移民签证,来自中国的客户占了其中的9128个,比例高达85%。
此外,美国在2014年度发出的各类移民签证(累计467,370个)中,中国得到了其中的36,138个,仅次于墨西哥的61,520个以及多米尼加共和国的37,099个,位居世界第三位。
这份报告中还提到,通过区域中心项目获得投资移民签证的有10,375个,占比达到97%,另外的3%的签证是通过直接投资项目所获得。至于投资金额方面,通过投资50万美元获得的签证达到10,530个,占比高达98.5%,而通过投资100万美元获得的签证为162个,占比1.5%。
中美互相延长对方学生游客签证期限
中美两国政府正式宣布,从2014年11月12日开始,两国的学生及游客的入境签证期限将获得大幅度延长。
正在北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的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发表演讲时首先透露,根据新的签证安排,中国学生的美国签证最长有效期将从目前的1年延长至5年,而中国短期商业旅游美国多次入境签证的有效期将从1年延长到10年。
中国官方新华社引述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新的签证安排将便利中美两国人员往来,对促进各领域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美国白宫随后也就最新的签证安排发表书面声明。声明表示,美国希望此举能为美国经济注入数以十亿美元计的收入,并为美国制造数以十万计的额外工作机会。
近年来,中美两国人员交流日趋频繁。除了不断增加的中国赴美留学人数外,根据美国商务部的统计数据,2013年,中国赴美旅游人数超过了180万,即在过去五年内增加了三倍。
权威报告:近半中国富人想移民
近日,美国权威报告显示:近一半中国富人考虑移民,这个数字远高出其他地方计划移民的富人比例(平均29%)。不少富人移民是先将子女送出国读书,然后在海外置业,从而为全家移民做准备。
该报告对中国富人的定义是指那些净资产在150万美元(约1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中国人。据法新社报道,计划移民海外的中国富人,大多是为了让子女得到更好的教育和择业。
据统计,2005-2013年间,赴美留学的中国学生人数从05年的62,582人猛增至235,597人,增幅接近4倍。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传统的念本科和研究生的学生之外,增幅最大的群体是来美国读私立高中的小留学生。同样是从05年至13年间,增幅高达365倍。这些来美国的中学生多数上的是私立高中,每年开销约为5万美元。
美国国际教育研究所的最新调查报告显示,去年美国高中共有73,019名国际学生,其中有三分之一左右来自中国,这使得中国已经超过韩国成为美国高中最大的国际生源输出国。
EB3要经过哪些步骤
首先,雇主需要有合适的永久的工作岗位提供。而且是在美国找不到一个最低限度合格的美国工人来胜任这份工作,即证明劳工短缺。 PERM劳工短缺证明是必须的。 雇主可以先刊登广告,做了招聘努力后,如果在美国没有合适人选,再提交劳工短缺证明申请。 等待劳工证批准后,雇主或者通过其移民律师提交I-140 移民申请。I-140批准后就进入了等排期的程序,排期到后,如果申请受雇劳工在美国,可以递交I-485以便调整身份; 或者通过领事程序申请移民签证。
另外,EB3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要求学士学位或至少两年的技能经验。第二种是不要求任何经验技能的。工程师, 制造业工人,养殖工, 厨师等都可以申请EB3移民。 但不管是哪一种职位,雇员在开始工作后必须要支付劳工证上规定的普遍流行工资。
青少年“暂缓递解计划”更新
美国国土安全部近日宣布了青少年“暂缓递解计划”(Defer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简称DACA)的更新,对于此前符合该计划的人,新规定允许暂缓递解更新两年时间。这项方案将从即日起(2014年6月5日)正式生效,移民局将开始接受暂缓递解更新的请求。同时,对于那些此前并没有接触到该项目的人,移民局也将继续接受请求。
首批“暂缓递解计划”获准的无证青少年移民将在2014年9月到期。为了避免暂缓期间的身份及工作许可失效,他们必须在目前的身份到期前提交更新请求。美国移民局鼓励申请者在身份到期前大约120天提交更新请求。
“暂缓递解计划”是一项自由裁量的决定,以暂缓递解出境。符合“暂缓递解计划”的人可以在美国境内合法居住及申请工作许可长达两年时间。如果之前没有申请过“暂缓递解计划”但符合要求的人,同样可以首次申请。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从2007年6月15日起并没有一直居住在美国,将没有资格申请“暂缓递解计划”。
L1签证申请:美国分公司雇员数量的要求
对L1签证申请(跨国公司外派经理/技术人才),移民局对美国公司的资金数量和员工数量其实并没有什么硬性要求。我们知道,在美国刚开始成立的公司要有办公室和商业计划书,但是对于雇员人数的要求并不严格,有一两个当然更好,甚至没有雇员也可以。雇员人数可以算L1本人。法律依据:在“Matter of X, 16 Immig. Rptr. B2-84 (AAO Feb. 29, 1996)”的判例中,外派到美国新公司里只有一个人,职位为公司总监。这个人同时是新公司的唯一员工,在新的分公司的运作中他将招聘合同工以协助运营业务。
在我们成功处理的案例中包括一家总部在上海,专业致力防雷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企业,这家企业要到美国开拓市场。我们成功地为一高级管理人员申请到了L1签证,(同时他的太太和孩子获得L2签证)除了他本人外,他们在美国新成立的公司里也只雇佣了一名兼职员工。
当然,后期如果递交EB1C移民申请的时候,对员工数量和业务规模等的要求就比较高了,在此不展开赘述;如果要了解更多的信息,请参见我们的“绿卡移民分类”中“L1经理签证”专栏。
旅游签证来美后办理投资移民的问题
我们收到的关于办理投资移民的问题之一是:我现在人在美国,是持旅游签证来的,我可以直接不回国而办理投资移民吗?
其实,这种想法操作起来是不切实际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持旅游签证在美国的有效期限一般是3到6个月,而投资移民申请过程非常复杂,且不说确定投资项目要花不少时间,后来的准备和递交材料也是在短期无法完成。(要了解具体程序,请参阅我们网站中的“投资移民专栏”);另外,美国移民局认为持旅游签证进入美国的目的是观光旅游,所以一到美国就提出移民申请也是违反移民法规定的。不排除不少人到美国旅游后,后来转为学生签证;或者在持旅游签证期间提出劳工移民并成功的例子;但是,就投资移民而言,我们一般不建议持有B类签证到美国后申请投资移民。持B类签证可以利用在美国的时间亲自考察项目,然后回国后,再通过海外领事馆处理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达到投资移民美国的目标。
提交I-246“暂缓递解申请”
如果法庭向你下达了递解令,你没有别的理由可以继续留在美国,届时政府执法机构也开始为遣返你做了准备,告诉你在什么时候之前必须离开美国。这时,也许最后你可以做的是向移民和海关执法机构提出“暂缓递解的申请“ (I-246 / Application for a Stay of Deportation or Removal)
提出申请要有合理可信的理由,比如因为申请人有重大疾病必须要做手术,再比如也可能是你有患病的亲属暂时离不开你的照顾,也可能是你需要参加下个月孩子的婚礼等。视情况而定,你可以提出要求在美国多呆一个星期,一个月,甚至一年。如果移民海关执法机构(ICE)同意你的申请,你会被告知可以在美国停留到什么时候,而且你要受制于“监督令”(order of supervision),而且你必须遵守法律和某些指令,否则执法机构可以提早要你离开美国。
杰出人才移民对雇主有要求吗?
杰出人才移民(Eb1)的申请是不需要先申请劳工证( labor certification),申请也不需要雇主支持和永久性工作承诺。申请人可自行提交i140移民申请,不需要雇主的签字。尽管如此,申请人还是应该提交相关的证明,以证实其申请人在进入美国后,会继续从事相关领域的工作,而且要说明其未来的工作会给美国带来利益。移民局要求申请人到美国后的收入来源要和其“杰出才能“有关联。相关的证据可以包括:预期雇主所能提供的工作职位、以及本人的未来的工作具体计划。
比如在一个美国行政上诉办公室(AAO)的判例中,一位知名作曲家在申请杰出人才移民时尽管提交了一个书面陈述,说明到了美国后她将会继续从事歌曲,话剧创作的意图;但是移民局发现,在提交移民申请前的一段时间该申请人的工作还是在做会计。因为没有别的证明,比如未来预期雇主的证词,或者来自某个音乐制作人和机构对她的安排或承诺,从而导致她的申请最终被拒。
我们在杰出人才申请和上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如果您有意申请杰出人才,但是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可以先把简历发到我们的邮箱,以便我们为您的案子做个免费评估。
杰出人才工作签证(O-1)
O-1签证的签发对象除了包括国际知名人士,还包括在艺术、教育、科学、商业、体育等各个领域中的杰出人士。O-1签证在美国的居留期是根据其需要而定,没有绝对的期限。O-1签证申请的提出必须首先有美国雇主的雇用,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连同o1受益人的个人材料,向移民局提出申请(i129)。申请支持材料除了应该包括雇佣证明,更重要的是包括证明签证受益人杰出成就的相关文件,包括媒体报道,所获奖励,证书等。还可能需要美国有关行业团体、公会或管理机构所出具的咨询书(Consultation Report)。
我们的移民律师和专家团队有处理此类签证的丰富经验,目前成功率为100%。
成功案例精选:2012年10月在纽约举办的,名为"21世纪之星"(Stars of 21st Century)的国际芭蕾舞会;地点:纽约林肯中心。我们受主办方委托为其中12 位国际芭蕾舞者申请签证,这些芭蕾舞演员来自不同国家,分别服务于柏林国家芭蕾舞剧院,俄罗斯莫斯科大剧院芭蕾舞团,基罗夫歌剧院芭蕾舞团以及维也纳国家芭蕾剧院。他们中有国际芭蕾舞巨星,比如安娜斯塔西娅·玛特维恩科(Anastasiia Matviienko),丹尼斯·玛特维恩科(Denys Matviienko),也包括几位年轻的芭蕾舞新秀,比如Olga Smirnova等。因为我们准备充分,在我们向位于佛孟特的移民局服务中心提交O-1签证的申请后不久,上述12位演员的O1申请都得到了批准。
投资移民要慎选项目
我们律师楼在法拉盛的办公室本周(2014年3月中)接待了一位来自北京的客户,她曾投资于南达科塔州一牛肉包装企业大型EB-5项目。虽然有了为期两年的临时绿卡,但是因为项目中途破产,而导致她和她的家人不仅承受巨大的财务损失,而且其临时绿卡到期时更无法转为正式绿卡。如果临时绿卡无法转正,申请人就会进入被“递解”的程序。所以,我们再次提醒投资移民的风险,在选择项目时一定要谨慎。同时更要委托有经验的移民律师代理您的案子。
事件回放:2013年7月,南达科塔州一牛肉包装企业(Northern Beef PackersLimited Partnership)因为经营问题,根据美国破产法案第11章正式提交了破产保护申请。破产前该项目有100多外国投资人分别为其投资50万美元,其中多数为中国投资者。项目的失败不仅给企业本身带来损失,更是让投资移民的申请者损失巨大。因为是在i526 申请被批准后企业才申请破产,所以申请人无法被退还50万美金的投资额。虽然申请人获得了有条件绿卡,但是因为项目的失败使得两年期的有条件绿卡转换为永久绿卡成为不可能的事。尽管申请人在上诉、打官司,要求赔偿,但结果难料。
超龄儿童保护法(CSPA)
此法于2002年8月6日起生效。以签发签证为目的,此法案为了使某些已在签证签发前超龄的申请人(超过21 岁)仍能保留小孩的身份,尤其使用于因为签证处理的延期而导致超龄的申请人。 此法案适用于以下签证类别:
美国公民/合法永久居民的小孩(IR-2 和F2A的主申请人)2) 家庭团聚类和劳工类签证的家属(F1,F2,F3,F4,和所有的E类)3)庇护/难民申请人家属 4)VAWA(妇女保护法)定义中受虐待配偶的孩子
但是,此法案不适用于V,K 和其他任何非移民签证。
另外,CSPA只适用于以下范围:
1)移民申请是在2002年8月6日后(含当日)被批准的;或
2)申请人在2002年8月6日后(含当日)超龄的(在适用的前提下,包括“爱国法案”所允许的45天延期);或
3)申请人在2002年8月6日前超龄,但在超龄前已经申请签证却被拒签的。
移民申请没有进展的对策
现在,移民局处理某些移民申请的时间变的更长,有些案件被积压甚至几年。在漫长的等待过程中,如果你要查询你的案子,应该怎么办呢?当然,如果你有律师代理你的案子,你应该寻求你的律师的帮助。如果是你本人提交的申请,要了解你的案子的进展,我们建议你从下面几种途径着手:
1)移民局网上查询:移民局的收件通知函中,有你的案件编号,你可以通过网上uscis.gov 查询来了解申请的进展情况。2)电话查询:拨打移民局服务中心的电话800-375-5283,可以了解你的案子的情况。很可能,你案件所在的服务中心,在你打电话的几个星期后,给你邮寄一封信,告诉你为什么你的案件尚未处理。3)利用Infopass预约你当地的移民办公室与移民官面谈,移民官会告诉你案子的进展。
如果以上几种查询方式,你得到的答案一直是"正在进行中" 或 "等待安全检查",你可以通过 http://www.dhs.gov/topic/cis-ombudsman联系并求助于国土安全部的移民事务监察员;或许,你也可以致电/写信给你所在区的议员以寻求帮助。
补充一点:最近有的庇护申请者给我们联系寻求帮助,他们说材料提交了几个月后,还没有收到面谈信,给他们递交材料的中介也无法帮到他们。我们要说的是:首先,此类申请无法通过上面的几种方式查询。其次,据我们了解,庇护案子的积压目前在加州和纽约都很严重,纽约庇护办公室处理的案子的积压就超过5000个。但是,如果你一直没有得到面谈的通知,你可以在移民局收到你的i589的150天后提交工卡的申请。
什么情况下无法在美国调整身份
不少来美国旅游,探亲,就学或者从事商务活动的外国人入境后,通过婚姻,工作或者亲属移民的途径调整为移民身份,获得了绿卡。但是,以下几种情况的外国人在美国境内无法通过工作或婚姻等途径获得绿卡:
1、偷渡/非法入境者 2、海员与空服人员;3、过境签证持有人 4、豁免签证持有人5、受两年回国限制的J-1签证人 6、持K-1未婚夫/妻签证进入美国后,但未能与提出申请的公民结婚 7、处在递解出境程序之中的外国人。
当然,以上所说的七种人也有可能受益于有关移民法中豁免的相关规定。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有的也许可以受益于245I条款;有的是通过本人庇护/或者其配偶庇护通过后才获得调整身份的机会。对于处在递解出境程序之中的外国人,如果可以提交证明以证实和其美籍配偶婚姻的真实性,也是可以通过移民法庭转换身份的。也有人符合所谓“十年绿卡”(cancellation of removal)的条件。针对你的情况,你应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OPT实习到期后转成别的非移民身份
这里是假定实习到期没有找到工作,或者有了工作但是H1B申请的名额已满。那么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失去合法身份,OPT期的学生还可以转成其他什么类别的签证?
首先,学生签证f1是比较直接的方法。操作起来也相对简单。因为OPT本身就是学生身份,可以继续选读新的学位课程或者短期语言课程。另外如果,本人有意愿在美国观光旅游,也可以给移民局提交申请,从而转成b2签证。如果你有配偶在美国,转成配偶签证身份也是可行的方式,很典型的是你的太太/先生是学生身份F1,你可以转为F2。其他的选择还有:转换成O1(杰出人才签证), J1(访问学者) L1(跨国经理)等,每一种签证类别的要求都不一样。欢迎联系我们咨询。
申请H1B签证要早做准备
每年的4月1日,h1b工作签证可以开始申请。虽然移民局每年提供了65000个名额(另2万个硕士以上的名额不包括在内),但是由于申请者太多,便出现了名额不够用的情况。去年,即 2013 年的4月初可以申请的5天之内,移民局收到了12 万多份的申请。而在2007年的4月1日的当天,移民局就收到了超过65000份。其他申请者也只能再等待一年,甚至不得不回国。所以我们建议,如果你有意申请h1b工作签证,一定要和你的雇主沟通,早做准备。你可以把你的简历和你的雇主为你提供的职位/工资发给我们,我们的移民律师可以为你做个免费评估。
职业移民的第三优先(EB3)
职业移民的第三优先类(Eb3)为很多能在美国找到雇主的外国人提供了移民美国的机会;那么Eb3移民需要什么条件呢?
首先,须有一位美国的雇主为你提供全职工作,并愿意担保你,也愿意为你申请劳工许可;而且你所从事的工作是没有合适的美国公民愿意或能够从事的。另外,你应该有一定的教育和工作经验:要么你是拥有学士学位以上的专业人士,也可以是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受到相关培训)的拥有相关技能的工人。没有2年工作经验的非技能工人有时候也可以提交申请,但是需要其他附加条件。
申请美国职业移民,需要以下步骤:获得美国雇主的雇用、申请劳工证、向移民局提出申请以及调整身份或境外申请签证。期间,劳工证的获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因为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已获劳工部批准的申请最终都得到了移民局的批准。
还有,一个利于职业移民的第三优先的消息:最近的移民排期签证显示,对于申请受益人是中国大陆出生的移民案件,第三优先(EB3)的排期反而比第二优先(EB2)的排期要短。
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
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的设立,主要针对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和第三优先(EB-3)。它是为了保护美国国内的劳工的利益,保证美国劳工的工作不会被外国人多走而设立的。劳工证申请要通过 PERM程序来提交。申请劳工证前,雇主需要公开招聘,必须在报纸、杂志、网站上打广告,证明找不到符合最低标准的美国工人情况下,才能雇佣外国劳工。而雇主在提交劳工证申请前,也必须整理存放好所有的招聘活动过程的证明文件以备劳工部核查。
然后,雇主向美国劳工部提出劳工证申请(表格ETA 9089)。可以网上提交,当然也可以邮寄。也只有在劳工证获批后,雇主才可以为再为受益人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140职业移民申请。
“有条件婚姻绿卡”转永久绿卡时一定要“共同申请”吗
你和公民结婚后可以提出绿卡的申请;如果申请批准时结婚的时间不够2年。那么作为公民的配偶的你只可以得到为期2年的临时绿卡。在满2年的前3个月之内,你要申请解除“条件”而获得永久绿卡。申请解除“条件”不仅需要提供婚姻持续并且真实的文件证明,而且要公民配偶方的配合提出共同申请。
上述是一般发生的情况。但是,如果两年的等待期间,你的婚姻解体了,或者说公民配偶方拒绝配合提出申请,你自己可以提出申请吗?答案是可以的,但是只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你的公民配偶过世,但是当时你们的婚姻是真实的 2)现在你离婚了,但是有大量证据表明当时的婚姻的真实性。3)你在婚姻期间遭到公民/绿卡配偶的严重家庭暴力 4)如果你被递解出境的话,会使你处于“极端困境”中。以上4中情况,只要你符合一种,你便有理由单独提出“有条件婚姻绿卡”转永久绿卡的申请。申请需要提供真实详尽的支持证据,你应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亲属移民中的“经济担保”
办理亲属移民美国需要经济担保,其目的是避免受益人在进入美国后成为公众的负担。成为公众负担一般指受益人在移民美国后因为某种原因领取联邦、州或地方政府的粮食卷,免费医疗,失业金、补助金等。
很多人都知道,担保人的收入必须满足担保人全家,连同被担保人超过贫困线的125%。但是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收入要求,担保人可以以其财产做保。一般来说,担保人的财产的静值起码要达到上述的年收入和联邦贫困线收入的125%的差额的5 倍以上。所担保的如果是公民的配偶或者孩子,可以是差额的3 倍以上。这里所谓的财产应该是一年内可以马上变现的资产,最好是存款,债券,股票等。经济担保中还有很多细则,比如担保人家庭人数的界定,联合担保人的要求,担保人责任免除的条件等。如果您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
不准进入美国的几种情况(Grounds of Inadmissibility)
外国人在申请移民签证或者非移民签证时,以下几种类型的申请人会被拒绝得到签证。1)外国人在移民或者进入美国后,可能会申请某种福利,而成为美国的公共负担。很典型的一种情况是在办理亲属移民的申请时,由于报税不够,也没有联合担保人而导致受益人被拒签。2)有健康问题:比如对于有传染病,重大疾病,精神问题,吸毒者的签证申请人 3)曾经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道德方面的问题 4) 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人,比如间谍,恐怖分子,曾经迫害过别人的无疑是不准进入美国的 5) 以前进入过美国,但是曾经滞留,或者违反过移民法规的等。
以上的几大类有可以细分为很多具体的情况。有些可以在进一步的说明,采取措施,甚至得到“豁免”(waiver)后从而可以进入美国。有的则属于永远也无法入境的的范畴。请跟我们联系,以对你的情况做个免费的评估。
何谓“国家利益豁免”
“国家利益豁免”属于职业移民第二优先中的的一个特例;按照AAO在“纽约州交通部案”中的判决,通过国家利益豁免,外国人可以就可以不用寻找美国雇主,无需经过繁杂的“劳工证程序”,由本人直接提出绿卡申请。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需要递交移民局I-140表格和劳工部ETA-750B表格. 对申请人的要求是:必须是高学位(最低硕士或以上)的专业人员;或者是拥有“突出技能的外国人”。 但是要获得批准,关键是看申请人是否符合国家利益的三个标准: 1)申请人的工作领域具有内在价值 2)申请人的工作性质以及影响具有全国性 3)申请人在其工作领域中做出很大贡献,以致于如果要求申请人先申请劳工证的话,会对美国的国家利益产生负面影响。申请人可以以本人的获奖作品,发表的被引用的文章,专家和同行的推荐信等来证明其本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标准。
如何查找“I-94小白卡”?
2013年4月30日,美国海关及边境管理局开始执行外国人士入境管理新措施。如果你是以航空或海运的方式入境美国,特定的美国海关边防将改为电子登录系统,即你入境时将不用填写入出境记录卡,也就是俗称的“I-94小白卡”。但是当你进入美国以后,可以在CBP官网(网址:www.cbp.gov/I94)上面查询你的入境资料。
假如你在上述网站上查找不到你的I-94信息(系统会显示你的I-94信息“未找到”),那么请仔细检查以下问题是否填写错误: 1)是否按照你护照上的姓名拼写方式输入系统?2)是否正确填写了你的护照号码?3)是否正确填写了你的国籍?4)在入境类别里是否正确填写了你赴美签证上的签证类别?
如果确认以上信息完全正确之后依然无法查到你的I-94信息,请联系离你最近的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延后审查办公室,届时CBP官网会协助你进行查询。如有相关疑问或具体的移民事宜,请咨询我们!
I-601A政策指南:犯道德败坏罪者不会获批
移民局近期发布了I-601A的政策指南,其中明确了78种道德犯罪属于不可豁免的范围,这些在审批I-601A时属于正当的拒绝理由。
移民局在该指南中指出:除了身背递解令或者正在递解过程,如果申请人出现涉及到道德败坏的罪行(Crime Involving Moral Turpitude,简称CIMT),而不只是纯粹的政治罪行,是不可以入境的。对于有CIMT的申请人,可以“相信签证会被拒”为理由拒绝批准I-601A。根据外交手册列出的详细清单,CIMT罪行包括了:财产犯罪类、与政府部门相关的犯罪以及对个人和家庭成员的犯罪。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我们。
I-601豁免处理批准率增加
I-601豁免是移民局或美国领事馆在决定是否批准调整身份或发移民签证时,认定该申请人犯了不得进入美国的移民法条款,需要另一个特别的申请程序,以便最终决定是否同意让其调整身份或批准移民签证而设的豁免渠道。
需要I-601豁免的行为包括:签证欺诈或隐瞒真实的信息(如:向美国领事馆申请签证时提供过不实的信息或文件)、犯罪、在美非法居留六个月以上并离开美国,以及其他欺诈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申请I-601豁免的当事人必须是美国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的配偶、子女,且必须提出证明,即如果不被豁免将会给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生活造成极度困境。
对于受到移民法不得入境条款限制的外籍人士来说,一旦离开了美国,若要再申请返回美国,都需要前往原居住国的美国领事馆申请I-601豁免,但是否能获得批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运气,很多人也许一辈子都无法再次进入美国。但是据业内人士观察,原来由美领馆审批的I-601豁免自一年半前被转到亚利桑那州的移民局处理中心统一审批以来,批准率有所提升,这对于那些原本回美无望的外籍人士而言无疑是一个福音。
但必须提醒的是,批准率增加并不代表所有人都符合I-601豁免申请,或者是所有提交I-601豁免的申请人都能获批。因此如果您需要这方面的帮助,建议聘请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
比较婚姻移民签证K1和K3
k1签证和k3签证都属于美国婚姻移民签证的范畴,都是由美国公民在美国提交申请, 如果收益人在中国大陆的话,申请批准后经“美国签证中心”转到广州,然后再由广州发给受益人面试的通知,受益人参加体检和面试后,如果面谈官认为婚姻是真实的,才能获得此类签证。另外,两种签证都需要申请人提交i-134的生活担保和近一年的税单,担保的收入标准应该达到联邦贫困线的125%以上。
但是最大的不同在于:k-3签证是用于申请美国公民的配偶(需要分别提交i130和i129f),而k-1用于申请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提交i129f)。
k-3签证持有者可以选择在美国调整身份申请绿卡,也可以选择再回国内到领事馆取得移民签证。k-3签证是多次往返签证。k3的子女(21岁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k4签证来美国。而k1签证持有人未婚夫(妻)到美国后90天内,必须和美国申请人完婚,如果想继续申请绿卡和在美国居住,必须提交i485调整身份。k-1签证的有效期是半年,单次有效。k1的子女拿的是k2签证。
K签证简介:K1 和 K2
K签证是美国婚姻方面的非移民签证,专为外籍未婚夫/妻提供,也是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包括其子女在内最易取得永久居留权的签证类别,它不受国家配额限制,其申请时间比在国内结婚后移民去美国的签证要快,一般为6-8个月,K签证持有人进入美国后,能够申请工作许可,直到取得合法身份。
K签证主要有两类,K-1给未婚夫/妻,K-2给未婚夫/妻的子女。
K-1签证
K-1签证是为美国公民的外籍未婚夫或未婚妻提供的一种签证。有意与外籍人士结缘的美国公民须填写I-129F表格,并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签证请求。得到批准后,外籍未婚夫/妻才可向居住国的美国领事馆提出签证申请。由于这是一种非移民签证,因此申请人赴美是临时性的,其唯一的使命就是与相恋的美国公民结婚。如果K-1签证的持有者在入境后的90天内和美国公民完婚,那么就可以申请在美国进行身份调整。身份调整申请得到批准后,申请人就将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者)。如果K-1签证的持有者在入境后的90天内没有和美国公民完婚,那么就必须在30天内离境。需要指出的是:绝大多数的K-1签证申请都能获得批准。根据最新的数据显示,批准率超过90%。
K-2签证
K-2签证是为外籍未婚夫或未婚妻的未婚子女(21岁以下)到美国来而提供的一种签证。这种签证的目的是让K-1持有者的子女在等待K-1父/母和美国公民完婚期间随其K-1父/母居住在美国。一旦K-1父/母和美国申请人完婚,K-2签证的持有者就可以申请身份调整。但是如果要申请身份调整,K-2签证的持有者必须是K-1签证持有者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
申请赴美旅游签证须知
旅游签证(B2类)的申请人要证明其目的只是临时进入美国观光旅游。申请人还必须证明其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在美旅游期间的所有费用,同时也要证明其在母国有牢固的社会/家庭/情感/经济联系以迫使其在美短期访问后能够如期返回。
申请旅游签证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有效期比申请人预计在美停留时间长至少六个月的护照;申请人照片;含有二维条形码的DS-160申请表的确认页;申请费收据。同时,我们旅游签证申请人同时准备以下支持性材料: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雇佣证明、工资单、存折,家庭照片,和其他可以证明其在母国有牢固的社会/家庭/情感/经济联系的资料。
面签官常问的问题包括:申请人去美国的目的是什么?以前有没有去过美国?你的工作情况?你的家庭情况?你和家人一起旅行吗?但是最主要的是你要准备好回答你的旅行整个行程的安排,什么时候回国。在回答问题的时候要自信,真实,礼貌,要注意和面签官的眼神交流。
B-1签证注意事项
B1 签证是为到美国进行短期的商务活动的外国人准备的,短期的商务活动可以包括商务考察、合同洽谈、订购,产品推销,也包括参加某个商务会展等。B-1签证可谓是美国每年签发得最多的签证,此类签证的居留期限一般是三到六个月。
因为有持有商务签证的人士到了美国后滞留不归或者转换了其他身份的情况发生,尽管是少数,但是这也使得美国签证官目前在签发此类签证时会对申请人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包括要求入境人提供赴美活动的证明材料,查实美国境内业务对象,也可能会要求签证申请人出示在美期间费用支付能力的证明等。
要获得此类签证,B-1签证申请人要求提交了完整的申请材料,比如“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护照,简历,美方机构的邀请函,去美国的目的和行程说明,申请人公司的业务介绍,同美国公司通讯往来的记录,以及其他说明申请人所在公司的材料,如有关文件、合同、货运单、公司宣传简介、网站,图片等。同时,申请人最好也提交赴美费用安排的证明,如银行存款。只要让移民官相信申请人的材料真实,相信申请人赴美业务结束后将会返回其居住国,即所谓没有“移民倾向”的证明,移民官就会签发签证给申请人。
“学生签证”关联的问题
学生签证(F1)是发给来美国大学,高中,语言学校或者其他学术机构求学的申请人。要获得学生签证,申请人需要全职入读所申请的学校,要有足够的财力支付学费,而且要表明在学业完成后回到母国。
在美国读书期间,学生签证的持有人可以转学。转学前,当然要先联系要新的学校,取得新的I-20 表格,需要通知目前的学校,并和学校负责国际学生的办公室联系以转出你在“学生和交流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信息。
学生签证的持有人如果要在美国工作,会面临不少限制。比如,工作的时间和地点,有的也许只可以在校园工作。如果需要打工,我们建议你应该首先和你的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联系,先咨询相关政策。
以学生身份可以在美国呆多长?答案是只要你合法的就读,即便是在只可以招收国际学生的语言培训学校,只要你没有中断学业,你应该都可以以学生身份留在美国。
学业完成后,有的选择回国;也有很多学生选择了在美国实习,然后申请H1B 工作签证,最后以职业移民的方式申请并获得绿卡。因为排期很长和其他不确定因素,目前,也有的经济状况好的学生在家人的支持下,以申请投资移民的方式尽早的获得了绿卡。如果你有相关的疑问,请联系我们。
何谓职业移民的 “五类优先”类别
职业移民(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通常是指通过雇佣关系,工作关系或者凭借个人才能等来申请美国的永久居民身份,分为五类. 目前,这5 类加起来每年一共有大约140,000个名额.
第一优先(EB1):包括在科学,技术、体育、教育、艺术、企业经营等方面的杰出人才(Eb1a);也包括在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教学或者研究的优秀教授或研究员(Eb1b); 还包括跨国公司经理人员,指在美国分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高级经理职务,有丰富商务经验的优秀管理专才(Eb1c)。
第二优先(EB2)包括拥有高等学历或者特殊技能的人士。除了其中一小部分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利益豁免而直接向移民局提交移民申请外,剩下的绝大部分要经过所谓的劳工证的程序(laborcertification),得到劳工证后才能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第三优先(EB3):包括了其他优先类别中所没有包括的职业移民,比如熟练工人,非熟练工人。
前面所说的每一种类别,大约各有40,000个移民分配的名额。
第四优先(EB4):大约有10,000个名额,主要是指宗教类的职业移民。
第五优先(EB5):属于投资移民类别,目前有10,000个名额,是来自中国大陆有一定资产的人士所关注的。具体要求可以参考本网站的“投资移民专栏”。
“递解程序”小议
“递解”非法移民或者无证移民是在美国移民执法中常用的词语。递解并不是马上把一个人抓起来遣送回国, “递解”的程序不是那么简单,了解这个过程可以更好地保护你的权益。
首先,在递解程序开始的时候,美国国土安全局会给当事人邮寄一个notice to appear ( 出庭通知) ;上面应该包含以下信息:当事人(移民)的名字,来自什么国家,应该出庭的日期,为什么要出庭;同时当事人还会被告知有聘用律师的权利,以及没有出庭造成的后果等。
下一步就是当事人要在规定时间出庭。如果主审的移民法官认可了出庭通知上记载的事项,即确认可以遣返,当事人仍然可以根据法律和自身的情况申请相关“救济”(relief)措施,以避免被遣送回国。
救济措施包括:身份调整,比如和公民结婚;但如果当事人非法偷渡来美国,便无法调整身份。救济措施还包括申请庇护,如果当事人害怕回到自己的母国,而且这种恐惧是基于宗教,政治观点,种族,特殊群体(比如同性恋)等,当事人便具备申请庇护的条件。另外,当事人如果来到美国超过10年,而且有家人在美国,或许他/她可以申请“免除递解”,从而获得绿卡。
但是,每一种“救济”措施的申请,都需要精心准备文件。鉴于移民法的复杂性,如果你有需要,希望你聘用有经验的移民律师代理你的案子。
最新移民排期表(中国大陆)
2013年11月美国亲属移民排期表
第一优先F1 |
2006年10月22 |
美国公民的21岁以上的单身子女 |
第二优先F2A |
2013年09月08 |
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岁以下单身子女 |
第二优先F2B |
2006年03月22 |
永久居民的21岁以上的单身子女 |
第三优先F3 |
2003年02月08 |
公民的已婚子女一家 |
第四优先F4 |
2001年08月22 |
公民的兄弟姐妹 |
2013年11月美国职业移民排期表
第一优先EB1 |
有配额 |
杰出人才,研究人员,教授,跨国公司主管 |
第二优先EB2 |
2008年10月08日 |
高学位专业人才 |
第三优先EB3 |
2010年10月01日 |
技术劳工及专业人士 |
其他 |
2010年10月01日 |
其他非技术劳工 |
第四优先EB4 |
有配额 |
宗教人士移民 |
第五优先EB5 |
有配额 |
投资移民 |
政府“关门”对移民案件的影响
美国众议院共和党人因为不支持奥巴马总统的医疗改革,使得共和党控制的美国国会未能通过新财年的拨款计划议案,从而导致不少联邦政府机构从10月1日就暂停运作,而至今(10月12日)也没有就相关重要议题达成共识。因为移民法庭的关闭,我们律师楼有的客户的移民案件受到了影响,特别是近期移民法庭应该受理的案件,让等了近两年的客户不能出庭,必须等待未来法庭的通知,而新的上庭日期可能又要排到数月之后了。
但是,美国移民局(USCIS)因为主要靠收取申请费来运作,所以还会照常处理移民或非移民申请,也会受理面谈,也会按照通知受理打指模。然而,电子认证系统(E-Verify system)还是被影响,在美联邦政府关门期间不能使用。
在美国有儿女的非法移民的“福音”
奥巴马政府在一周前(2013年8月23)通知移民执法机构尽量不要抓捕和递解有小孩子的父母,尽管父母是非法身份。政府出台这个备忘录的目的是减少骨肉分离的痛苦, 同时为了让父母履行照顾孩子的义务,不论父母的身份,甚至父母在移民监狱里,也可以马上通知相关执法人员,而获得和孩子见面的机会。
我们的一个来自福建的客户,太太是绿卡,丈夫在9年前偷渡来美国被抓,有了递解令。 他没有离开美国,而是选择留了下来,并且娶妻生子。在一年前, 他的太太委托我们为她的丈夫提交了亲属移民的申请; 因为最近绿卡申请配偶没有排期, 所以处理速度大大加快。我们的客户住在德州, 就在本周,我们收到了来自San Antonio, TX 移民局的信, 要求客户准备证明婚姻真实的文件并在9月10 日去移民局面谈。因为丈夫有递解令,他非常紧张,害怕去面谈被抓起来遣返。开始他希望我们给移民局写信,希望改期。但是我们告诉他, 因为他和他的太太有3个未成年的孩子,加上他又没有刑事犯罪,根据目前的政策,移民局不可能把他抓进移民监狱。如果你有类似的情况,需要我们的帮助。或者你想关注我们这个案子的进展,请联系我们。
公民如何为在美国境内的配偶提交移民申请
美国公民可以为在美国的配偶提出移民申请(除了法定的几种不可以在美国调整身份的外人,比如非法入境者),其配偶也不需要回到母国,可以在美国直接调整身份。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申请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关系证明文件,特别是证明婚姻真实的详尽材料比如税单,共同账单,照片,结婚证件,证人证词等等。同时填写以下的移民局的表格,包括包括I-130移民申请表,I-131旅行证申请表,I-485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申请表,I-693体检结果,I-765工作许可申请表,I-864移民担保书;同时附上开给国土安全局用于移民申请的支票。
材料汇总备齐后,然后寄到芝加哥的USCIS处理中心。芝加哥处理中心对此类申请统一处理完前期程序后,再把案件发到申请人居住地所属的公民和移民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然后安排面谈。面谈通过后,公民配偶得到的是为期两年的临时绿卡。
关于移民案件的联邦上诉
由于某些原因,你的移民案子在移民法官判输后,又上诉到移民上诉委员会,但审理的结果也不是您想要的;那么,下一步,是不是无路可走?是不是你必须被遣返回国呢?
其实,你仍然有其他的选择。在移民上诉委员会否决您的案件后,按照美国联邦上诉法庭程序法的规定,你可以向联邦上诉法庭提交上诉的申请,但是注意时限:你必须在移民上诉委员会做出决定的30天之内提出,而联邦上诉法庭自身也没有延长这一时限的权利。
另外,上诉人应向对自己上庭的移民法庭拥有管辖权的联邦上诉法庭提出上诉。举个例子,在纽约市移民法庭上庭的移民,应该向联邦第二上诉法庭提交上诉申请;而在洛杉矶移民法庭上庭的移民案件,必须向联邦第九上诉法庭进行上诉,等等。
美国移民法庞大繁杂,变化很快,所以我们建议你需要聘用有丰富实战经验的移民律师代理你的案子。
国情变化为理由翻案,不需要解释逃庭
2013 年7 月18日,在“matter of J-G”的判例中,移民上诉委员会作出以下裁定:
1. 一个外国人因为没有按时出庭而有了递解令,以后如果因为其母国国情的变化,想申请翻案时,不需要受以往曾经逃庭的限制,即不需要先解释逃庭,就可以申请以“国情变化”为理由翻案。
2. 另外,如果因为母国国情的新变化,使得有递解令的人有了申请庇护和暂缓递解的理由时,这种以国情变化为理由的翻案申请,也没有次数的限制。
这对于有意申请翻案的人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特别是现在移民改革前景还不明朗的情况下;当然,可以翻案是一回事,而翻案能否成功则是另外一回事。但是有一点:如果你处于翻案的过程中,即使被移民执法机构抓到,也不会被马上遣返。而且,如果在翻案的过程中,移民改革通过,或许你可以马上提交申请转身份。
豁免的申请
美国移民法中的“豁免”(waivers)的存在,对于那些犯了轻罪,或者是未成年人,或者直系亲属是美国公民的移民提供了一个减轻对其处罚的途径。
比如,一个人以旅游签证来美,来美之后一个月内便接受了一份工作。移民局会认为当事人去签证时欺骗了签证官,构成了“虚假陈述”,违法了移民法,而被要求限期离开美国。这种情况下,如果他有直系亲属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便可以申请豁免。但是他要举证如果他不在美国会给他的直系美国配偶,或孩子,或父母造成极端困难。这里还要考虑到申请者母国的环境,家庭关系,还有申请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所在国的医疗条件等。
还有的是使用虚假文件而得到绿卡的,后来被发现后,被驱逐出境;这时,也许可以以人道主义和家庭团聚的名义申请豁免。但是,这个家庭关系应该是在提交虚假文件前就确立。
非法移民被抓后的应对措施
1. 撤销递解(俗称:十年绿卡)
在你被抓的时候,如果你在美国已经呆了十年,而且有配偶或孩子是美国公民; 同时,你有证据表明,如果你离开他们,会对他们造成极端困境,那么你便符合申请“十年绿卡”的条件。我们会以此为理由请求法官,在你交了保释金后把你释放,然后再设法帮助你转换身份。
2. 拒绝证据动议
如果警察拦住你时,并没有掌握你违法犯罪的证据,或者他们没有确信你有违法犯罪的活动时,是不可以把你的移民身份报告给移民机构的; 如果发生不利的情况,你拥有提交“拒绝证据动议”的权利。
3. 提出庇护的申请
比如有的非法移民有来自于局势动荡的南美国家,或者来自于政局不稳的专制政体。尽管是过了“一年期”,在提交害怕回国的理由和证据后,还是得到了法官的同情,获得了“暂缓递解令”,从而可以合法地留在美国工作生活。
4. 还有,当你被抓后,如果你的配偶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你也有权利请求法官在你交保金后释放你;甚至你当时只是订婚了,我们会请求法官释放你以便你可以和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成婚。如果法官同意,那么你的配偶可以为你提出豁免。
小议"企业高管移民签证"
美国移民签证类别中有一种所谓“企业高管移民签证”(EB1-C),这类签证允许跨国公司将其在美国境外的高级管理人员派驻到在美国的分支机构(或总部)继续从事高级管理的工作。
此类签证的申请人要具备以下资格: 除了申请人所在的企业有一定规模外,在递交移民签证申请前,作为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已经连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一年以上。但是,EB-1C移民对申请人没有年龄、语言的限制,也没有什么学历等方面的要求,因此,该项目比较适合优秀的大企业主或中型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
申请“企业高管移民”,条件符合获得批准后,就可直接获得美国无条件永久绿卡而没有其他附加条件。申请者申请时也不需要有美国雇主雇佣,不需要像经办投资移民项目一样投资100万或者50万美金;另外一个优势是: EB1-C签证允许申请人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随从移民美国。再加上办理周期短,无移民监,可自由出入美国等,这些都是吸引此类申请者的原因。
移民局对于企业/以及所在的管理人员资质有什么具体要求?你作为申请人是否符合这些标准?发邮件给我们,我们的移民律师或移民专家可以对你和你所在的企业做个免费的初步评估。
移民申请中的财务担保人
外国人和美国公民结婚后,在公民配偶为其提出移民申请时,除了提交证明婚姻真实的文件,还需要提供财务担保,以证实外籍配偶不会成为公众负担。美国籍配偶必须证明其本人收入到达了贫困线的125%,如果自身经济能力不足,可以找其他人作为担保人,可以找家人,也可以找朋友。担保人应该是美国公民或美国合法永久居民,年龄至少年满18周岁;如果不是公民或永久居民,那么要证明收入的来源是通过合法的途径得到的。
另外,担保人须为申请移民美国的亲属承担全部法律意义上的财务责任;比如,有的人到了美国就设法领取政府补助金或其他贫困公共福利,那时,提供这种福利的政府机构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或强迫偿还该笔福利。财务担保还有其他要求,欢迎你致电我们咨询。
同性恋可以获得移民权益
移民入境事务处决定接受同性恋婚姻移民,这个决定会导致外国人亲属的申请大大增加。根据法律,美国所有州必须承认这种婚姻的在移民上的权益,即便当时同性夫妇不是在这个州登记结婚的。
海外领事馆面谈同性恋伴侣后,当同性恋伴侣获得K-1签证并来到美国时,移民必须在3个月内结婚。之后,对于美国的同性恋婚姻,美国公民可以为同性恋伴侣提交外国亲属申请。移民配偶将接收 2 年的临时绿卡,2 年后这对夫妇的联合申请可能使临时居留永久化。与异性伴侣一样,如果同性夫妇已分居,移民配偶将需要寻求离婚,并被获准提交一份自我申请来使临时居留永久化。移民配偶必须提交自行申请证明,证明这对夫妻诚信地住在一起并且婚姻是合法的。
如果移民配偶以前住在美国,并且非法进入美国或者逾期居留或者被遣返,他/她将需要获得赦免或豁免得以重新进入美国。美国公民的配偶可以申请这种豁免,但是必须证明他/她将受到极不寻常的困难,如果移民同性别配偶没有获准进入美国。
极不寻常的困难是指美国公民一方需要证明的,如果配偶分离,对其心理、精神或心理上所造成的巨大压力。这些需要专业的心理健康专家的评估。但不管怎样,获得同性恋婚姻移民签证已成为一种现实。
2013年8月永久居民申请配偶没有排期
根据美国国务院公布的2013年8月份移民排期,亲属移民第二类优先(F2A,即永久居民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不需排期,可以同时递I-130 和I-485 (从非移民身分调整到绿卡身份)。至少在下个月,绿卡的配偶和美国公民的配偶一样。这种情形极少遇到。有绿卡身份的广大读者应充分利用这个机会为自己的配偶递交绿卡申请。
历来,美国永久居民只能为自己的外籍配偶递交绿卡申请的一半申请(I-130),然后外籍配偶必须经过2年至5年的等待,等移民排期排到后才能递交绿卡申请的另一半申请,即I-485申请或者海外移民签证申请。但是在2013年8月份,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可以为自己的外籍配偶将整套移民申请递交上去,外籍配偶便有资格递交工作许可和回美证申请。一旦拿到工作许可和回美证,基本上不需要继续维持他们的非移民身份。这对很多不愿意离开美国到境外等待排期,而在美国设法维持非移民身份的外籍配偶,无疑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
梦想法案(16岁以前来美国)
美国政府制定的一个旨在帮助外国青少年的新的政策:16岁之前被非法带进境内的外国侨民不要再担心被驱逐出境,而且,符合条件,他们还可以获得工作授权。
所谓符合条件包括:申请人应该是30岁以下,在16岁前进入美国,在美国居住时间超过五年(应该是至少从2007年 6 月15日就在美国,而且2012年6月15日还在美国), 获高中大学文凭或曾在军队服役,且没有重大犯罪记录的年轻移民。对此,移民局将做背景调查。
对于处于上庭期间的年轻外国移民,他们可以被授予暂免遣返,同时他们可以申请长达两年的工作许可,且可以无限期续签。
U 签证:犯罪和人口走私的受害者可以申请
非法无证移民可能通过申请U签证来获得绿卡,前提是申请者是犯罪活动的受害者,而且可以提供罪犯的信息,而且起到了帮助调查和捉拿犯罪分子的作用。对于应该是什么类型的犯罪受害人,其实没有确切的定义,可以包括家庭暴力、勒索、行凶殴打、绑架、串谋等罪行。
受害人所受到的伤害应该是很严重,包括身体,心理、情感不同方面。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可以包括警察的报告,医院证明,社工报告,伤口照片,证人/知情人写的证词等。
U签证的申请可以在其上庭递解程序中提出,也可以在上庭阶段外提出申请。还有,如果申请人本身已经背负递解令,必须提出暂缓递解申请。U签证身份获得后,移民局会相应地颁发工作许可证给申请人。不仅受害人本人,而且其配偶和孩子可以有资格获得身份。U签证的持有者在获得U签证后在美国实际居住3年以上,便有资格申请绿卡。
B-2签证小议
B-2签证是为赴美旅游或者其他具有非商业意图的申请人所提供,包括观光、探亲访友及医疗治病等,该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可多次往返。
但需要提醒的是:B-2身份的有效期和签证有效期并不是一个概念。有B-2签证可以前往美国,但随后在美国的合法停留时间则由I-94上的日期决定,也就是由美国海关官员决定的,一次最多给6个月,若需要更久的话,可以出境一段时间再返回,或者在美国延期。一旦在美停留时间过长,会对以后的签证和入关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有的客户以B2签证来到美国后,委托我们做了延期,还有的成功转换为别的签证类别(比如学生签证)。如果你有这种需求,请给我们打电话或者发电子邮件。
H-1B签证的几个疑问(2)
问题3:H-1B签证是雇佣非美国公民的唯一途径吗?
答案:否。
H-1B只是签证的一种,要想留在美国工作其实有很多种不同的途径,包括各种能确保具备技能的外国人合法留在美国工作的签证类型。有些是针对特定国家的,比如针对加拿大公民和墨西哥公民的TN签证,或者是针对澳大利亚工作者的E-3签证。美国-智利以及美国-新加坡之间的自由贸易协议中也包含了针对外国工作者的特殊签证。另外,J-1签证可用于雇佣实习生。
问题4:H-1B签证就等于用廉价的国外劳动力取代美国工作者?
答案:否。
雇主必须根据雇员的职位以“平均工资水平”或者市场价支付薪水。市场价取决于所在的地理方位,而且这通常是以劳工部的工资数据库为基准。除非雇主违规(比如:高薪低报),否则“廉价劳动力”的说法基本不成立。一直以来,外界对H-1B工作者的错误观念就是认为他们是廉价劳动力,但其实他们的薪水其实并不低。当然,雇员是否能够真正从公司获得这笔数目的薪水是另外一回事。
注意:不要故意虚报薪水。一旦被查到,惩罚结果将会非常严厉。
H-1B签证的几个疑问(1)
H-1B签证是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授予具有专业技能的国外工作者。虽然这一签证并不仅限于IT行业,但它们通常是被那些需要填补紧缺技术工作岗位的公司所使用。由于移民、失业率和IT技术人才紧缺的讨论都是极具争议的话题,因此H-1B签证有时候会受到雇主和雇员的误解,从而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问题1:我随时都可以申请H-1B签证吗?
答案:否。
新的申请者每年只有一次申请机会,时间为4月1日。等到当年的名额(目前的名额是每年派发6.5万张签证,额外的2万张为拥有高学历的人士预留)已满之后,申请窗口将自行关闭。一旦关闭,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次年的四月份以前将不再受理任何申请者。申请成功者将会在当年的10月1日获得签证。
注意:H-1B签证并不是解决即时、短期雇佣需求的好办法。你需要提前计划,并知道即便申请成功,也得再等6个月才能拿到签证。
问题2:H-1B签证申请者的数量是否一直保持稳定吗?
答案:否。
H-1B签证申请者的数量往往能够反映美国整体的经济和就业情况。2013年4月份的申请时间只维持了5天,这是继2008年以来第一次出现申请时间少于一周。相比之下,2012年的申请窗口直到6月11日才关闭。随着2008年爆发金融危机、工资缩水和失业率上升,申请者的人数迅速减少。
注意:申请流程并不宽松。你需要提前准备好材料并在4月1日立即提交,不然将冒着错过申请窗口的风险。这就意味着你从2月份就得开始申请流程。
J1 “两年回国期”的豁免
为申请豁免,J签证持有者可以基于下列理由之一:
1. 基于派出国家发出“不持异议信”来申请批准豁免。只要派出国的驻美使馆或机构发出“不持异议信”,一般来说美国国务院也会批准豁免的。
2. 回国可能会受到“迫害”。
3. 回国会对其在美国的公民配偶或子女带来的极大困难并可以提供证据。(比如孩子有严重的疾病,正在接受治疗)
豁免通常不会颁发给外国医学研究生,或直接或间接接受本国政府或美国政府资助的J签证持有者。但是,如果是美国的联邦机构认为此人在美符合公众利益,而且如果离开会影响某重大项目,基于此提出的豁免请求可能会得到国务院的批准。
移民上诉委员会
如果移民法否决了你的案子,或者在你因没有出席听证而被递解后,你又申请要求法官重开案时,法官拒绝了你的请求;或者在另外一种情况下,法官没有批准你取保候审的申请;诸如此类的情况下,你又该怎么办?那么,上诉给移民上诉委员会是你下一步应该做的事。
上诉委员会,就移民事宜而言,可以说是属于最高行政级别的法庭。在全美范围内,委员会审查移民法官的判案,也为移民法庭指定相关的政策。对于递解和以何种形式进行递解豁免,移民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是移民法官应该遵从的。
尽管如此,对于下列事宜,委员会并没有干涉的权利:法官批准的自动离境需要的时间;已经被递解出境者的上诉;审查预先假释申请;孤儿转身份的问题等。另外,对于基于雇佣的移民签证事宜,惩罚雇主,还有持有交流访问学者(J1)签证者申请豁免回母国居住两年的事宜,在国土安全部做出的决定后,移民委员会也不宜把它的观点强加给国土安全部。
何谓P签证
同O-1签证(在本专栏中已有过介绍)一样,P签证也是1990年移民法新创的一种没有配额限制的签证,以供体育、演艺界以及文化交流方面符合要求的个人及团体签证赴美。其在美居留时间亦根据需要而定,没有绝对限制。运动员一般可获得长达十年的居留期。
P签证按类别一共分为四类:一、P-1杰出运动员、运动团体及演艺团体工作签证,签发对象为国际著名运动员或运动团体、国际著名演员团体(P-1签证不单独发给个人,只发给团体个人)以及著名马戏团;二、P-2是签发给根据美国和其他国家所签订的双方交流计划而赴美参加该计划的外国艺术或演艺团体或个人的工作签证;三、P-3签证是签发给赴美参加被认为具有特殊文化意义交流计划的团体或个人以及必配助手的工作签证。所谓具有特殊文化意义,是指具有独特或传统的民族文化、音乐戏剧或艺术表演;四、P-4签证是签发给P-1、P-2、及P-3签证持有人的随行家属的签证,其在美居留期和主签证持有人相同,但不得在美工作。
申请P签证必须首先获得美国雇主的雇用。其美国雇主可以是有关的公司、团体、机构或政府部门,所提供的工作需同有关项目或活动有关并符合申请者的背景。申请由雇主向移民局的地区服务中心提出,在移民局核准后,申请人凭移民局的批准通知方可向其居住地使领馆申请入境签证。申请人无论在境外或境内,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请。但如果在境内申请转换的身份,如需要出入美国,则需另行向境外使领馆申请签证。
O-1签证
O-1签证是为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体育以及商务等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所准备的。比如知名科学家,导演,作家,也可以包括知名芭蕾舞演员,喜剧丑角,炼油业专家,电脑设计专才等。
O-1 的申请者不可以为自己提交申请;如果O-1的申请人是自雇职业者,也需要一个代理机构帮助申请才容易成功。O-1签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但是,和H1以及L1签证类别不同的是,O-1在延期时,并没有期限的限制。就是说,只要雇主需要外籍员工继续工作,O-1签证就可以继续延期。
我们几乎每年都为来自俄罗斯的芭蕾舞演员申请了此类签证,都获得了移民局的批准,从而使得他们可以顺利地在纽约林肯中心演出。
庇护申请后的工卡申办
提交庇护申请后:提交庇护申请后150天,如果没有什么特殊原因,申请人申请工作许可;移民局在过了150天后,有30天的时间同意或拒绝工作许可的申请。如果在这30天里,移民局还没有就批准或否决庇护申请做决定,申请者就有权利获得工作许可,并得到所谓的c8卡,有效期为一年。
如果移民局把案子转给移民法官决断,180天的这个期限也适用。如果到法官举行听证的时候,在法官认真考虑了整个案子,查看了证据,听了证人的提供的证词后,还是否决了申请者的案子;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要申请者申请上诉,他的或她的工作许可会依然有效。C8卡第一次申请时除了你要交律师费外,移民局不收费,但是在第二年再申请延期换新卡时,要交380美元的申请费用。从目前处理的时间看,一般来说,从申请到工卡下来要2-3个月左右。
过了“一年期”申请庇护
根据当前的美国移民法,申请者要申请庇护,应该在来美国一年内申请(移民改革后可能会修改这个条件)这个一年期的计算是从最后一次进入美国开始计算的。但是,如果你能够证明发生了一下两种情况,就不受“一年期”申请的限制:
1)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得申请者有资格申请庇护。情况变化包括:申请者的母国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最近发生了反政府的起义,如果申请者回国会有人身危险;或者,申请者本人在美国的情况发生了变化, 比如说,申请者在美国参加了反对本国政府的示威活动,被本国政府知道,这样如果回去,申请者的人身也会有危险。这样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申请庇护,就可以不受所谓“一年期”的限制。
2)能够有证据说明一年内没有申请是因为重大延误造成:重大情况造成的延误可以包括:严重疾病,身体或精神残疾;申请者是未成年人;脑力有缺陷而缺失法律意识;原来聘用的律师的误导;申请者家人的疾病或死亡造成申请的延误等等。
如果申请者没有在来美一年内申请庇护,而且无法证明自身情况有重大变化,或者有重大情况发生,那么,申请者仍可以提出申请,但是结果很可能得到“免递解出境”的身份;虽然得到此判决的申请人不能申请其配偶和孩子移民来美,但是可以有合法工作的权利。
I-601A临时豁免条款
移民局于2013年1月3日颁布“特种直系亲属因非法居留不得入境的临时豁免”最终规则,它给不少无证移民年带来了福音,因为根据这个条例,它允许因非法居留无法调整身份的美国公民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在美国提交“豁免申请”(使用i-601A 表格)以免除不准再入境的惩罚。
在新的条例颁布前,对于那些无法在美国调整身份的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必须离开美国,去海外办理移民签证的面谈,案件被拒绝后,再要求递交豁免的申请,审理豁免申请的这段时间无法回到美国,而且豁免案件审理的时间很长,只有申请通过后才可以来美国,因为这个原因,很多人宁愿“黑”在美国,也不愿意回去再申请豁免。
现如今,在美国本土就可以提交豁免申请,得到批准后,再回到海外办理移民签证的手续。因为只是办理移民签证的手续,所以大大减少了移民家庭分离的时间。值得一提的是,I-601A临时豁免批准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若申请人无法返回美国,美国公民的父母或配偶的生活将受到极端的困难,要证明这一点还需要大量支持文件。这个你有必要聘用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来帮助你。
自由量裁权
移民局是负责移民执法的机构。但是它也有权利在某些案子中不强制执行移民法律的权利。
如果说移民局认为驱逐某个人并不符合移民执法的利益,因为这个人需要留在美国作证协助执法,比如缉拿毒贩等原因,那么,尽管此人可能有犯罪记录,移民局可能也不会驱逐此人。还有,出于人道的原因,有的非法移民是很小的时候被带到美国,或者非法移民年迈多病,这时移民局也可能会采用其“自由量裁权”,选择让此人留在美国。
行使量裁权可以在上庭前,上庭的时候,上庭后甚至在法官做出要不利于移民的决定后。比如,某个非法移民在上庭中,正巧他在美国的亲属患有重病需要照顾,这时移民局也许会终止递解程序。甚至移民局还有权利关闭某些案子;或者是因为案子太错综复杂出现对当事人不公平的情况,也可能是别的原因,比如是因为移民局发现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不称职而出现失误。
公民父母旅游来美后再調整身份
根据美国移民法,美国公民(必须21岁以上)可以为父母申请移民。申请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申请的时候,父母不在美国居住,这个要通过“领事馆处理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的方式办理,父母要去国内的美国使馆办理移民签证。第二种情况是在申请的时候,父母已经在美国居住。
这里就说第二种: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子女邀请父母来美国旅游探亲,之后父母没有按时离开美国。虽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属于逾期居留,但是作为公民的儿女还是可以为逾期居留的父母申请绿卡。期间,父母也不必离开美国就可以调整身份获得绿卡。当然,最好是父母来美国2到3个月后再为他们提出申请比较合适。
申请的时候需要递交父母的出生证明,护照,结婚证明,当然也要提交申请者的出生证明文件和美国公民纸或护照,还有其他移民申请材料也要递交,包括I-130,i-485,G-325A,还有经济担保书,缴费的证明等。处理的时间有半年到一年不等;注意如果父母在申请签证时有填虚假信息,被移民局发现,那么他们的绿卡申请就会被拒绝。
从有条件绿卡到无条件绿卡
有条件绿卡,又叫临时绿卡,是一种只有两年有效期的绿卡。而无条件绿卡,叫永久性绿卡,只要没失去绿卡身份,便长久有效。通常意义上的绿卡是指永久绿卡。“两种美国绿卡”都享有一样的权利与待遇。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获得有条件绿卡?一种是外国人跟美国公民结婚后,提交的亲属移民申请获批,受益人得到的是临时绿卡,这是一张有两年有效期的有条件绿卡;到期满2年的前三个月,向美国移民局提交解除有条件的申请,并提交婚姻真实性的文件,获得批准后,才得到为期10年的永久绿卡。
另外一种情况是:通过美国EB-5投资移民,提交的I-526申请连同其他材料获批后,会先获得两年有效期的有条件绿卡。到期满2年的前三个月,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829申请,证明所有的资金已用于投资,加上符合其他条件,才能获得无条件绿卡。
婚姻移民中的K3签证
K3签证允许美国公民的外国配偶在等待绿卡的期间便进入美国,而且持这类签证的人可以在美国申请临时的工作许可证,直到他们取得绿卡为止。K3签证最大的好处是它处理的时间相对较短,这使得美国公民可以有机会尽早的与配偶在美国团聚。
当然,因为美国公民申请配偶移民没有名额的限制,所以大多数人申请CR1或IR1(CR代表conditional resident; IR代表immigrant resident)移民签证以达到家庭团聚的目的。其中持有CR1移民签证的配偶在到达美国1-3个月后,可在美国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两年临时绿卡。而对于结婚日到入境日已经超过了两年的申请移民,移民局寄出的是10年永久绿卡。
绿卡持有者什么时候要申请“回美证”
在取得美国绿卡后,如果离开美国6个月内再次入境,一般没有问题;如果离开美国超过6个月但是又不到1年,绿卡持有者原则上也可以入境,除非移民局有相关证据证明绿卡持有人已经有意放弃永久居住权,比如发现绿卡持有人太频繁地出入美国而且期间只有少量时间居住在美国。如果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超过一年以上,而且又没有申请回美证的话,移民局就想当然的认为其已经有意放弃永久居住权,而拒绝其入境。
所以,如果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后,应该尽量在6个月之内重新入境。如果离开超过一年,持卡人应该向移民局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第一次发放回美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之后可以延期两次,分别延长有效期2年和1年。这样一来,绿卡持有人可以在共5年的时段里尽量少在美国居住。而且,只要在回美证过期之前入境,就没有问题。
关于245(i)条款
245i条款是一个在十几年前就通过的(2000年12月21日总统签署通过),曾经惠及无数非法移民的移民法案。245i条款允许在美国符合申请亲属移民(I-130)或劳工移民(I-140)的非法移民,包括那些因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以及非法打工等原因不能在美国面谈的人;在这些非法移民缴纳1000美元罚款后,不需回母国,就可以在美国境内调整为绿卡身份。(而根据96年颁布的移民法条例:在美国非法居留180天以上者,出境后将面临三年或十年不得入境美国的限制)因此,245(i)条款的实施惠及了那些有资格调整身份同时又有非法居留记录的非法移民。
但是,申请者必须在2000年12月21日那天人还在美国,并在2001年4月30日那天或之前提交了亲属移民(I-130),或者劳工移民(I-140),或者劳工应聘(Labor Certificate)的申请。
“提前离境许可”的申请
“提前离境许可”(英文:Advance Parole) 是正在等候绿卡的移民在短期离开美国之前应申请的旅行文件。申请绿卡后,在没有批准前申请者就离开美国被视为放弃申请的行为。而在申请者递交了这个“提前离境许可”申请后,但是在没有获得此许可证之前就离开美国的话,申请者的该项申请也将自动取消。但是也有例外:比如H或者L签证的持有者,但是一个前提是他们在回到美国后要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
申请“提前离境许可”的理由,可以是个人的,家庭的,或者商务的需要。允许在国外居留的时间也是根据需要;通常,多次出入境是可以的,但是被许可的期限每次一般为一年的时间。提前离境许可证也适用于那些暂时丢了绿卡的人,或者其绿卡已经过期的。申请提前离境证要在美国境内申请。但是有一点要指出,如果某个人在美国有非法滞留的记录,(比如某个人来美国后没有回去,后来和公民结婚要调整身份)即便他申请到许可证回去,但是再次进入美国的时候,也有可能因为他以往的滞留,口岸移民局官员会不让他进入美国。
和移民申请关联的政府机构
申请美国移民或者非移民签证可能要和几个不同的政府部门打交道
1.美国国务院US Department of State:如果你身处美国境外,要申请签证来美,那么你主要是通过国务院下属的当地美国领馆提出申请。注意并不是所有的领馆都可以处理签证申请. 你可以上网WWW.USEMBASSY.GOV 确认。
2.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被成为移民申请的“中间站”:在美国移民局批准某个签证申请后,其相关的文件材料就会转移到国家签证中心。再由签证中心处理,并在适当的时候(比如排期到了)转交到美国领馆或者某个移民局地区办公室。
3.美国移民局USCIS:处理移民申请的主要机构。你提交绿卡申请时,即便是不在美国,往往也先要向美国移民局提交申请。美国移民局机构庞大,下辖有不同的服务中心,地区办公室,支持中心(打指摸),庇护办公室等。
4.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Customs and Board Protection:负责逮捕企图非法进入美国的个人、非法毒品和其他违禁品。你持签证入境时,此机构的执法人员可以对你的文件进行检查。如果认为你提交了虚假文件进入美国,可以拒绝你入境美国
5.美国劳工部US Department of Labor:主要是针对劳工移民。它要监督美国公司在雇佣外籍员工时,不可以牺牲美国本土劳工的就业机会和权益。
入籍申请对「良好的道德品质」的要求
入籍的申请条件中,有一条是申请人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good moral character)。
如果申请人曾经被逮捕、定罪或者犯下任何罪行,包括但不限于:行为不端、家庭暴力,任何涉毒罪、醉酒驾车、抢劫、重婚或卖淫等。或者被指控使用了虚假文件,或者公民申请表上提供的信息和申请绿卡时提供的信息不同。或者为了获得移民福利曾经提供过虚假材料, 或者曾经帮助过别人非法进入美国。
除了以上所说的,以下几个方面也是影响入籍的一些因素:1)没有如实报税 2)出国时间过长,或次数太频繁 3)离婚后没有向未成年子女提供抚养费 4)与公民结婚获得绿卡者,但是缺乏夫妻一起生活的证据 5)男性居民未按时登记兵役(18-26岁为登记期)等等。
。
入籍美国
申请人获得永久居民权后,必须连续五年在美国居住后才能入籍,除非申请人和美国公民结婚,在一起生活不少于三年并且至少三年是永久居民。满足这些要求前三个月可以开始申请公民。问话时,必须通过一个英文读、写、说的考试和公民考试。如果申请人超过55岁,而且他至少拥有15年的永久居民,他或她可以用本国语言考试;如果申请人超过50岁,而且拥有至少20年永久居民身份,申请人也可以用本国语言考试。另外,获得永久居民权三年以上的配偶或小孩,如果他们的永久居民身份是因为遭受”家庭暴力” 的理由而获得的,他们也可以马上申请公民。
成为美国公民的好处包括:有选举权;有权立刻申请他们的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或未婚妻或未婚夫,不要排期;公民也有权利申请其21岁以上的小孩、已婚小孩和他们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申请公民的兄弟姊妹,这类申请要按照配额,需要排期。另外,如果获得公民权,即使你有犯罪问题,也不可以被驱逐出境;因为公民权使你有资格永久待在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