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绿卡的优点
婚姻绿卡是因为外国人同美国公民结婚,然后由美国公民提出移民申请,然后为其外籍配偶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婚姻绿卡与其他移民方式比较相对简便快捷, 一个重要优越性 是没有移民名额排期。另外一个优点是 只要绿卡申请人合法进入美国,即使目前在美国没有合法身份也可以在境内转换身份而不必出境申请签证。(顺便说一下,最近除了同性婚姻已经可以申请配偶移民外; 移民改革也讨论要解决外国人和永久居民结婚后的移民排期问题, 实为绿卡持有者的福音)
婚姻绿卡最主要的条件
临时绿卡转正
根据移民法规定,如果外国配偶在绿卡获得批准时与美国公民结婚不满两年,所取得的绿卡为临时绿卡。外国配偶必须在取得绿卡两周年前90天内向移民局提出将临时绿卡转为正式绿卡的申请,与外国配偶同时拿到临时绿卡的子女可以同时申请转为正式绿卡。假若你不及时在满两周年之前的90天限期之内申请解除那限制,你就可能失去你的有限制的居民身份,而遭递解出境。绿卡转正申请应由美国公民和外国配偶联合提出,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外国配偶可以单独提出转正申请。此类特殊情况包括没有提出联合申请并非外国配偶的过失;公民的过世;或外国配偶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等。如果绿卡获得批准时结婚已满两年,则外国配偶可直接获得正式绿卡。
合法的永久居民有权在美国永久生活和工作。但若你的绿卡是由于婚姻关系而得到的,那么从你获得居留身份开始的两年之内,那永久居留身份是有限制的。也就是从你用移民签证或调整身份而入境美国那天开始,得到的是“有限制的居民身份(conditional resident status)”,因为你必须证明你并不是要靠结婚来逃避移民法的规范。
你必须跟你的配偶“共同申请”解除你的居留限制。你必须在你成为“有限制的居民”届满两周年之前90天内作出申请解除限制。你的“外籍人登记卡(通称绿卡)”上面的失效日期,就是你成为有限制的居民两周年之时。假若你不及时在满两周年之前的90天限期之内申请解除那限制,你就可能失去你的有限制的居民身份,而遭递解出境。 要是你跟你的配偶已经结束了婚姻关系,或者你遭到配偶殴打-,你可以申请免除“共同申请”。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在成为有限制居民之后,而且在被递解出境之前的任何时刻,申请移除你的永久居留身份所受的限制。
假若你申请免除移民身份所受限制,但未获准,你会收到一封信函,告诉你为何你的申请遭到拒绝。当你的申请遭到拒绝时,将你递解出境的程序就立即启动。在递解程序里,移民法官将审核你申请遭拒案件。在审核里,联邦公民与移民服务处必须证明你的申请有不实之处,并证明拒绝你的申请是适当的。如果移民法官裁决递解你出境,你还可以上诉。 一般说,你可以在移民法官裁决递解你出境之后33天之内上诉。在你递交上诉书和缴费之后,上诉将移民上诉委员会审理。
上庭期间申请结婚绿卡
如果你处在递解程序中,即你的案子在移民法庭法官那里,等待判决。这时候可以和公民结婚,仍然可以提出亲属移民申请。
但是,具体操作程序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你要先提出I-130申请。然后,向移民法官提出延期听证。 I-130 批准之后,你要通知移民法庭并准备I-485绿卡申请的文件。在你下一次上庭的当天,将I-485 的文件交给法庭和移民局的律师。法官一般会定下另外一个日期,进行I-485的听证。法官批准I-485 之后,会将申请转给移民局,然后预约时间到移民局拿绿卡。
需要提醒的是, 在进入递解出境程序之后又和公民结婚并提出绿卡申请,往往会引起移民局怀疑结婚的真实性。因此你要准备充足的文件,并且要有专业移民律师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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